数字化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利用的法治风险及其化解
2021-12-22分类号:D922.16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目的/意义】大数据助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个人信息遭到过度采集、非法利用及大面积泄露的风险也随之提高。因此,数字化疫情防控下个人信息利用亟需加速法治化建设。【设计/方法】首先,通过实证分析,可以发现数字化疫情防控中对个人信息不规范地收集和利用会导致“监控社会”形成。其次,通过规范分析,以发现数字化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收集主体、收集和利用方式及必要程序等存在着简陋化、碎片化等问题。再次,对事实层面和规范层面的法治风险进行价值分析,可知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之间陷入价值失衡状态。最后,以问题为导向,探索数字化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利用的法治模式。【结论/发现】在数字化疫情防控背景下,个人信息利用法治化需从实质要素和程序要素两方面进行。一是在实质要素方面,需要落实“责任主义”以塑成“反向控制”、确立“以利用为基础”的保护原则以及建立个人信息分级管理制度。二是在程序要素方面,基于信息生命周期以建立收集阶段的告知程序、存储阶段的信息审查程序及公开阶段的同意程序和匿名化程序。
【关键词】个人信息 数字化疫情防控 实质要素 程序要素
【基金】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CYB20133)
【所属期刊栏目】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