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区金融调控的几个问题
1993-10-28分类号:
【部门】四川省广元市工商银行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
【摘要】地区金融的调控主体应是中央银行,而不应包括地方专业银行管理行。地区中央银行调控的中间目标应主要是信贷总量,而不是货币供应量。地方中央银行作为地区金融调控主体的地位的确立,需要对现有的地区金融调控机制加以创新。
【关键词】地区金融 金融调控 中央银行 信贷总量 中间目标 贷款量 其它金融机构 准备金制度 二级分行 贷款者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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