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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域下教育人工智能风险及其治理

2022-02-28分类号:G434

【作者】林攀登  
【部门】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技术从来就不是客观和中立的。教育人工智能在驱动教育创新、推动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同时,其引发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从风险社会理论视角分析发现,人工智能对教育的变革功能具有自反性立场,教育人工智能风险是一种根源于技术自反性现代性的现代风险。教育人工智能风险的危害结果表现形态复杂多样,但其根本上还是对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危害,属于伦理风险。从人工智能应用于教育的过程分析,教育人工智能风险主要表现为:由于技术自身设计不成熟、错误或漏洞导致的技术内生型风险,由于技术的误用和滥用导致的技术应用型风险,由于技术管理不当导致的技术管理型风险。为有效治理教育人工智能风险,需要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复合型治理体系,从伦理引导、政策规范、法律约束、技术应对和事实追踪等方面综合施策。
【关键词】人工智能  教育人工智能伦理风险  风险治理  风险社会
【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国家一般课题“互联网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师资城乡一体化流动机制与实践路径研究”(课题编号:BCA21008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陕西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小学生计算思维测评模型构建研究”(2020TS069)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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