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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需注意的三个问题

2021-12-05分类号:F273.1;F275;F812.42

【作者】马泽方  
【部门】北京市税务局  
【摘要】近年来,国家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不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力度,但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享受该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了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六个行业的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是为六大“负面清单”行业。笔者在征管实践中发现,部分企业对“负面清单”行业的界定存在错误认识,既可能导致不能享受的享受了,也可能导致能享受的没有享受。总的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关键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投资收益  加计扣除政策  主营业务收入  三个问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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