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垄断行为的寻租博弈与监管建议
2021-12-15分类号:D922.294;F726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要】价格垄断行为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厂商利用其市场控制力量去决定价格的行为,旨在获取超额利润,阻碍市场正常竞争。不合理的价格会损害消费者利益,由此带来社会无谓损失。当市场失灵时,政府有权对市场进行干预,但政府的监管可能出现寻租行为,给社会带来损失。当垄断厂商采取寻租行为时,垄断势力的成本可能会超过理论上的无谓损失,为社会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通过构建价格垄断行为的寻租和监管博弈模型,进而对模型进行解读和分析,从法律制度、竞争环境、信息披露、处罚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监管建议。
【关键词】价格垄断行为 寻租与监管 寻租成本 博弈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之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编号:20ZFG82008)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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