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保障税税负水平应如何确定
2001-11-20分类号:F812.42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财政系
【摘要】本文将我国社会保障税总体税负定义为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3个项目的负担率之和,在此基础上分别就各个保险项目的合理负担率展开了研究分析。认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总体税负水平以22%左右为宜,其中,养老保险项目的负担率宜确定在10%左右,医疗保险项目的负担率在6%左右,失业保险项目的负担率保持在6%左右比较适宜。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 税负水平 负担率 保险项目 养老保险 养老金替代率 医疗保险 缴费率 现收现付制 统筹账户
【基金】上海财经大学2000年度“211工程”项目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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