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应适时划归中央税
2001-02-25分类号:F812.42
【部门】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个人所得税作为地方性税收 ,既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 ,也不符合国际惯例。适时地将个人所得税由地方划归中央是十分必要的 ,也是可行的。就这项改革的实现途径而言 ,先采用共享税的形式作为中间过渡 ,当是首选。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中央税 地方税 共享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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