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国的非对称分税制模式
2001-06-2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即使在分税制较完善的国家,税权也相对集中于中央,不过这些国家的地方政府在治理地方税上有一定的自主权。我国的财税体制既要保证中央有较强的宏观控制能力,又要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因此,我国分税制必须“中央地方兼顾”。“初始财力与事权非对称,最终财力与事权相统一”的分税制模式是实现中央地方兼顾的一种理想途径,不过,其形成的改革过程必然是渐进式的。
【关键词】税制模式 地方税体系 财税体制 非对称型 主体税种 宏观控制 转移支付制度 税制改革 法人所得税 财政支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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