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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内部跨境增值税制度探索的历史逻辑及启示

2022-01-01分类号:F811.4

【作者】朱为群  宋珊珊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摘要】增值税制度形式的确立首先需要明确征税原则。欧盟内部跨境增值税制度的探索经历了由消费地原则转向消费地原则与生产地原则相结合,再回归消费地原则的历史过程。欧盟最终确立的消费地原则基础上的跨境增值税制度,是以出口商为纳税人,采用消费国税率计税,以货物交付地为征税地点,在生产国实行一站式纳税申报,并将收入归属消费国的确定性增值税制度形式。欧盟内部跨境增值税制度的探索始终以确保欧盟内部货物或服务的自由贸易、维护成员国各自税收政策的独立性以及确保税收收入合理归属为终极价值目标。这些对于我国增值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欧盟  增值税  内部跨境交易  经济一体化  消费地原则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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