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程序原则在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适用
2022-01-01分类号:D925.3;D922.22;D920.5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摘要】一、基本案情N市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通过申报出口退税,陆续获得出口退税款2 560多万元。2014年2月21日,原N市国家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三局")在对甲公司开展税务稽查后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甲公司构成外贸出口"真代理、假进销"的违规操作,对甲公司已获得的出口退税款2 560多万元予以追缴。甲公司不服,向原N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N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N市国税局应甲公司要求举行了听证,
【关键词】正当程序原则 正式听证 税务机关 相对人 税务立法 税务行政诉讼 再审法院
【基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