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三权分置”理论与实践再辨析
2021-12-25分类号:F321.1
【部门】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使承包经营权不断强化,集体所有权被虚置。建立在该产权构造基础上的"三权分置"改革遭遇了实践困境,证明固守承包经营权派生经营权的逻辑,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瓶颈。崇州农业共营制、塘约道路、南海模式等改革案例已经突破了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经营权的递进派生逻辑,实现了三权的重组。改革的重点应该聚焦在以集体所有权重构为基础的"统"的作用发挥,做实集体所有权功能,实现承包经营权从土地的实物形态向注重价值形态转变,改变经营权的派生路径,这是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实现形式,也是坚持和完善集体所有制的应有之义。基于此,提出完善集体所有权的法理构造、厘清集体经济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责权边界、建立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和配套措施保障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三权分置” 产权重构 派生逻辑
【基金】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绿色发展视角下农村土地高质量利用效率统计测度”(编号:SC20TJ032);; 四川县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四川县域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模式与路径研究”(编号:xy2017021);; 国家留学基金委科研资助项目(编号:留金美[2021] 109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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