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税地方“制度收入”的核算与启示
2021-12-17分类号:X196;F812.42
【部门】西安财经大学资源环境与区域经济研究中心
【摘要】文章将环保税制度视为一个"单元"社会。假定在这个"单元"社会中制度规定的所有项目都只有单位数量,秉持"法有规定即核算"的原则,以环保税法和地方核定征收管理办法为依据,对晋冀鲁豫陕的环保税地方"制度收入"进行核算。结果显示,组成环保税"制度收入"的"税法收入"与"文件收入"存在显著省际间差异,且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税额。同时,藉由在环保税税收收入的范畴内引入制度使用频次指出,地方可从加强核定征收管理、充分发挥税额功能和推进工业绿色转型等方面建设环保税制度。
【关键词】环保税 制度收入 制度使用频次
【基金】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6JZ030);; 陕西省第二批“三秦学者”岗位专项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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