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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各国外资法比较

1993-01-31分类号:

【作者】苏纪中
【部门】
【摘要】一、外国投资的审批 阿尔巴尼亚:成立合资公司的申请由阿议会提交主管部审理。对外经济联络部最多在两个月内作出批准的决定。 保加利亚:新的投资法规定向财政部提交申报单申请外资注册登记。对某些领域实施投资需要取得部长会议或由其指定的某一机构或国家银行的预先批准。作出批准决定的时间:部长会议
【关键词】外资法  外国投资  汇出  注册登记  当地货币  独资企业  税收制度  外汇投资  外资参股  外汇市场汇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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