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业实行增值税的可行性研究
2001-05-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学院
【摘要】“网运分离”已成为铁路改革的目标模式,以组建铁路客运公司为突破口的改革正在从几个局的试点逐步向全路推广。客运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依法纳税,研究客运公司的财税政策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我国“十五”期间增值税改革的发展方向,同时借鉴增值税发展的国际惯例,认为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铁路运输业改为征收增值税,是避免重复征税的最根本途径,并据此提出了铁路客运公司的增值税缴纳方案。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铁路运输业 重复征税 铁路改革 网运分离 增值税税率 消费型 收入型 改征 现行税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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