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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税费关系 推进地方公共财政制度创新

2001-07-15分类号:F812.42

【作者】李旭鸿  刘江涛
【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6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64
【摘要】我国“要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公共财政理论认为 ,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商品 ,满足公共需要。为提供公共商品 ,政府要以税收与收费的形式占有和支配使用一部分经济资源。政府以何种形式占有经济资源 ,是由所提供的公共商品的性质决定的。当前 ,我国的地方政府收费的膨胀和混乱 ,背离了公共财政的目标 ,妨碍了地方公共财政制度的建立。建立地方公共财政 ,要求一个充分体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 ,而当前收入分配制度的建立 ,理顺税费关系 ,规范地方政府的收入行为是其必然要求。
【关键词】地方公共财政  公共商品  政府收费  费改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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