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地上权:活立术转让过程中林地使用权问题的法律思考

1993-07-02分类号:

【作者】柳建闽  刘伟平  谢永添
【部门】福建林学院   福建林学院   福建林学院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建立森林资源市场,促进活立木转让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近年来所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福建省自1988年起首先在邵武、大田、将乐、三明等地进行试点,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目前已初具规模。活立木的有偿转让,使林农的阶段性利益得以顺利实现,弥补了林业生产周期长、收效慢、风险大等缺点,增强了林业投资的吸引力。但另一方面也同时带来了一些问题。我们知道,活立木作为商品进入流通领域时,与一般的商品流通机制是有一定区别的。因为活立木是处于培育阶段的林木资源。无论是能够即行采伐的成过熟林还是仍需继续
【关键词】林地使用权  林业生产周期  南方集体林区  地上权  林业投资  林木资源  森林资源  林业经营者  立木  林地所有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林业经济问题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