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高居民参与看城市社区服务的拓展
1993-05-01分类号:
【部门】北京社科院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城市兴起的社区服务是在民政部门倡导下,以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以居民委员会为依托而展开的社区福利和服务。本着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的目的,通过义务服务和微偿服务的结合,社区服务一方面面向社区内的特殊对象,如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优抚对象和青少年等开办服务项目和设立服务场所,例如老年活动中心、优抚服务包户小组、幼儿园、青少年辅导站等等;另一方面还兴办各种便民利民的小型服务网点,例如维修、理发、存车、饮食、医疗等,为辖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方便。社区服务在居民委员会干部直接提供劳务的同时,还适当吸收辖区内部分待业人员或离退休人员参与
【关键词】社区服务 民政部门 离退休人员 老年活动中心 包户 社区意识 单位意识 待业人员 服务场所 家务劳动社会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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