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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审计问题”系列研究报告之六 政府采购审计的内容

2001-12-15分类号:F239.6

【作者】林炳发
【部门】
【摘要】(八)中标公告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确定了中标人以后,除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
【关键词】中标人  招标人  中标通知书  政府采购信息  审计问题  公告管理  中标项目  政府采购资金  招标投标  投标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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