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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碳汇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研究

2021-08-05分类号:F326.2;X196;F302.6;X322

【作者】宫晓琴  郭昌荣  郝向春  
【部门】忻州师范学院会计系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摘要】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新型产品,如何进行会计核算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基于林业碳汇的货币计量角度,认为营林企业应将林业碳汇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资产加以会计确认,并设置二级明细科目"环境资产——林业碳汇",单独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和核算,对其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较为合适,采取表内和附注相结合的方式披露其详细信息。
【关键词】林业碳汇  营林企业  会计核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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