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罚则罚——欧共体竞争法中的罚款规则
2001-02-20分类号:D99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博士
【摘要】根据欧共体理事会1962年第17号条例第15条第2款,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欧共体条约第81条第1款以及第82条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处以1000欧元至100万欧元的罚款,此外还有权对违法企业征收上
【关键词】竞争法 罚则 欧共体条约 竞争政策 限制竞争协议 违法责任 市场支配地位 限制竞争行为 主管人员 过失行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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