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村闲置宅基地与农房收储的制度构建
2021-10-15分类号:F321.1
【部门】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农村闲置宅基地与农房收储制度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与农房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在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仅有少数地区进行了探索,尚未形成系统的收储制度。闲置宅基地与农房收储的实践探索主要分为村集体主导和政府主导两种模式。闲置宅基地与农房收储制度应从制定收储指导意见、设置管理模式及机构、明确收储条件和补偿标准、强化收储资金保障、健全收储程序、完善收储监管与责任等方面进行系统构建。闲置宅基地与农房收储后可通过复垦复耕统筹使用,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并入市流转,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兴办厂房、仓储或发展特色产业等路径,激活"沉睡"闲置的宅基地与农房,实现宅基地与农房由资产到资金的蜕变。
【关键词】宅基地与农房 收储制度 政府主导 盘活利用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面乡村振兴下闲置宅基地和住房利用方式研究”(编号:21XFX012);; 西安财经大学2020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三权分置’下宅基地所有权实现形式研究”的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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