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执法“首违不罚”的法理阐释与制度完善
2021-09-01分类号:D922.22
【部门】中国税务杂志社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税务执法"首违不罚"制度是由基层实践推动的"回应型立法",其蕴含着柔性执法的新理念,有利于良性征纳关系的形成。地方性试点与全国性立法间的规范冲突以及《行政处罚法》与《税收征管法》间的衔接缺位制约了"首违不罚"制度的有效落实,应将其立法权限统一于国家层面,充分考量税收征管领域的特殊性。当前,"首违不罚"制度仍存在地方性试点与全国性立法间的规范冲突、《行政处罚法》与《税收征管法》间的衔接缺位等适用困境,可以从统一立法权限、厘清制度边界、完善机制衔接等方面对税务执法"首违不罚"制度进行完善,着力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关键词】税务执法 首违不罚 柔性执法 行政处罚法 税收征管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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