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下碳税边境调整的合法性
2021-10-01分类号:F811.4;X196
【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
【摘要】气候变化背景下碳税边境调整的合法性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话题。通说认为,对生产中非物理性投入物能源所征的碳税可以进行出口边境调整,但是对进口产品非物理性投入物的能源所征收的碳税不能进行进口边境调整。分析认为,对前期累积间接税的进口边境调整限于物理性投入物,但前期累积间接税以外的其他间接税的进口边境调整不限于物理性投入物,非物理性投入物也可以进行进口边境调整。碳税是对能源征收的税,不属于前期累积间接税,而是前期累积间接税以外的其他间接税,不仅适于出口边境调整,也适于进口边境调整。
【关键词】碳税 边境调整 间接税 非物理性投入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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