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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税要素阶层化的构想与证成

2021-09-15分类号:F812.42;D922.22

【作者】王昊宇  
【部门】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要】课税要素聚焦税收规范逻辑和课税环节实效的双重领域,传统税收构成理论罗列课税要素的同时并未触及税收行为的本质,导致课税要素呈现出税制结构弱化、层次缺失、普适存疑,以及要素适用概念混淆、解释歧义的窘境。以法定主义与实质课税作二维考量,以应税行为作为核心要素展开税收构成的入税阶层,以税收优惠作为核心要素对应税收构成的出税阶层的阶层理论,具有位阶式、递进式、闭环式的严密逻辑,既可完善课税要素运用过程中应税性与非税性的互补论证,又可呈现课税过程由规范判断导向价值判断的税收结果分析范式;不仅可以照应经济层面税收的可行性与充分性,而且可以兼顾法律层面税法的规范性与价值性。
【关键词】课税要素  阶层论  应税行为  税收优惠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7FFX006)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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