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赤字型省份碳中和模式选择与生态成本比较——以辽宁省为例
2021-11-26分类号:X321;F832.5
【部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教育学院 安徽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基于碳会计理论,模拟比较购置碳排放权、营造碳汇林增加碳汇以及综合权衡使用两种模式实现碳中和目标的生态成本,为碳赤字型省份选择碳中和实现路径提供参考借鉴。研究发现:(1)购置碳排放权实现碳中和付出的生态成本较小,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破坏;(2)营造碳汇林增加碳汇实现碳中和付出的生态成本较大,但碳汇林具有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能够产生较大的生态效益;(3)由于营造碳汇林增加碳汇的碳中和模式需要较大的国土面积,对于国土面积不足的省份不适用,因此需要权衡利用营造碳汇林与碳交易方式综合解决碳中和达标问题。由此提出碳赤字型省份一方面要积极通过营造碳汇林方式增加碳汇;另一方面要通过碳交易提高生产成本倒逼企业技术升级、产业结构转型,降低单位碳排放量等建议措施。
【关键词】碳中和 碳赤字型省份 碳汇林 生态成本 碳会计
【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L17DJL00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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