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侵犯学生的人格权及其法律责任
2001-09-15分类号:D922.16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北京100875
【摘要】人格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享有的权利 ,是伴随民事主体的生命全过程的权利。然而 ,现在的许多学校仍不将学生当作享有权利的公民看待 ,肆意侵犯学生的人格权。本文论述了学生人格权受到侵害的三种表现形式 ,并对学校及教师因侵犯学生的人格权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了分析
【关键词】学生 人格权 侵权 法律责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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