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措施出台
2021-09-15分类号:D927;D922.297;F299.27;F327
【部门】现代城市研究
【摘要】日前,由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城乡建设品质提升正向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2021年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将可获得省财政1500万元的奖励。根据《办法》,正向激励对象主要包括在城乡建设品质提升中"综合绩效优异"的设区市、"综合绩效优异"的县(市、区)和培育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典型示范项目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等3个类别。
【关键词】正向激励 综合绩效 福建省 城乡建设 品质提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城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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