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立体保护——商品及包装外形功能性对商标保护的影响
2001-07-20分类号:D913
【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博士
【摘要】在通常印象中,商标似乎只能是视觉可感知的平面商标,我国现行商标法有关“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规定也一直被理解为只包括平面的文字和图形。但就劳斯莱斯的小飞人、麦当劳的罗纳德·麦克唐纳小丑以及海尔的双王子而言,显然不能仅仅因为它们以三维立体的形式反映二维平面的图形,就否认它们同样具有商标便
【关键词】商标保护 平面商标 三维立体 商标使用 巡回上诉法院 劳斯莱斯 美国最高法院 文字商标 商标注册 美国法院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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