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供给视角下的信用数据开放研究
2021-09-20分类号:F832.4;F49
【部门】河北工业大学
【摘要】信用数据开放有助于国家全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信用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展开全新的国家治理。信用数据多数携带信用主体信息,无法全部开放,应当根据信用数据的类型区分数据开放等级,分别进行全社会开放、有条件有期限开放、约定模式开放、自愿开放等,平衡权利保障和数据供给。同时,通过完善信用数据开放机制、技术、标准来保障和提升信用数据开放质量。信用数据开放后,信息泄露案件发生概率加大,可能带来"权利黑箱"和"强权控制",可能扩大资源差距。需要明确信用数据开放中安全义务主体与内容、重视行政监管、建立成本与效益评价标准。
【关键词】数据要素 信用数据 供给 数据开放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BFX046);; 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BJ2019074)
【所属期刊栏目】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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