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形成垄断了吗——基于市场势力测度的研究
2021-07-14分类号:F832.2;F724.6
【部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摘要】企业市场势力是甄别垄断的重要指标,平台经济反垄断需要充分考虑厂商的市场势力。选取第三方支付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修正后的勒纳指数测算第三方支付平台厂商的市场势力,结果表明:支付宝、财付通等9家平台厂商均利用市场势力来提升其垄断能力,以期获得垄断地位,且主要是利用显性市场势力来提升其垄断能力。但市场份额与市场势力之间存在着背离,市场份额最高的两家厂商为支付宝和财付通,其市场势力却处于底端水平。因此,加强第三方支付等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反垄断,需要同时考量平台厂商的市场份额与市场势力,将其作为反垄断的重要评判标准。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 平台经济 平台厂商 市场势力 市场份额 勒纳指数 垄断地位 反垄断 互联网平台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CJY010)
【所属期刊栏目】广东财经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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