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下的系统重要性证券机构识别研究
2021-09-18分类号:F832.51
【部门】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金融服务转型升级协同创新中心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研究中心
【摘要】十九大提出"双支柱调控框架"后,基于《巴塞尔协议Ⅲ》和宏观审慎监管原则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识别,成为金融监管的核心任务之一。《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本文根据中国金融监管规定和巴塞尔委员会相关指引,从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和资产变现五个方面,构建证券行业系统重要性机构评估体系,采用指标法对2015—2018年中国系统重要性证券公司进行评估,为系统重要性证券公司监管提供依据。本文选择合计总资产占行业85%以上的43家证券公司作为评估样本。研究表明:系统重要性排名前12位的证券公司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资产三项指标合计行业占比均为50%多,远未达到75%的监管要求;与规模相比,证券公司间资产关联度和负债关联度是决定系统重要性证券机构更为重要的因素;对系统重要性证券机构的监管,应按照宏观审慎监管原则,建立逆周期调节机制,从建立净资本监管机制、对风险准备进行动态调整和实施动态杠杆率指标等方面入手,约束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规模扩张,消减其关联度和复杂性。
【关键词】系统重要性机构 证券公司 宏观审慎监管 系统性风险
【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联合研究计划“证券市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体系研究——基于系统性风险视角”(项目编码:RH1900015892)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宏观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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