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法律解读和制度构建
2021-10-19分类号:D922.16
【部门】广州图书馆
【摘要】“问题童书”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心身健康,法律针对此问题规定了保障未成年人免受不宜或不当材料和信息的侵害。本文以《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为视角,探讨该条文中对未成年人“内容不适宜”的法律标准并对其进行道德解读、标准解读、司法解读和国际法解读等多维解读,最后结合《公共图书馆法》的法律性质和公共图书馆客观实践提出三种以“利益主体”为导向的制度构建模式。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法律解释
【基金】2018年度广东省图书馆科研课题“设计思维应用于未成年人的阅读推广策略和实践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课题号:GDTK1812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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