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执行主体改革研究——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的视角
2021-10-26分类号:F299.24
【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
【摘要】政府将特许经营制度引入到城市公用事业,预将竞争和市场机制引入公共服务,提供更优质和更高效率的公共产品。但在现实管理过程中,缺乏部门有效协作势必增加协调成本,抵消特许经营制度的红利。基于特许经营制度执行主体改革问题,基于不完全契约理论对多情景下机构优化调整进行分析。研究发现:(1)当政府考虑进行机构改革时,应该充分评估和考虑部门间协作收益与部门利益损失。(2)在政府实行部门的合并精简时,采用第三方领导或空降方式将更加有效控制部门利益膨胀,提升社会整体福利。(3)采用部门兼并或组建临时的联合监管小组时,部门或临时小组的领导权或所有权应该由资产专用性较强的部门领导担任,由该部门进行牵头和协调。
【关键词】城市公用事业 特许经营制度 机构主体改革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1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2003168);;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LY19G030016)
【所属期刊栏目】城市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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