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嵌入对企业行为自律的影响——基于企业风险的视角
2021-12-13分类号:F276.1;F832.51;D267.1;F271
【部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南开大学中国公司治理研究院/商学院
【摘要】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已成为国企公司治理的最大特征。以2013—2018年国有上市公司样本为研究对象,本文实证分析了国有企业中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是否会使企业行为更加自律。以党委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成员职位重合程度作为党组织嵌入的代理变量,实证结果表明,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可以促进企业行为自律,表现为公司违规、卷入司法诉讼的可能性相对更低,而这种作用主要是通过降低公司风险实现的。进一步研究发现,党组织促使企业行为自律不仅表现在合法合规等强制性行为上,也表现在主动减少盈余管理、提供更高的会计信息质量等自愿性行为自律上。制度环境和行业管制影响这一效果,所在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弱、企业处于非管制行业时,党组织促进企业行为自律的作用越大。研究结论为党组织嵌入公司治理的积极作用提供了直接证据,拓展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理论的相关研究。
【关键词】党组织嵌入 企业行为自律 企业风险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602126,71772094);; 北京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基地项目(15JGC199)
【所属期刊栏目】外国经济与管理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