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的新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2021-07-28分类号:DD912.29;D951.6
【部门】武汉大学法学院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创新与竞争研究所
【摘要】在中国与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贸易协议谈判过程中,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已成为各方关切的重点之一。近两年,作为欧盟核心成员国之一的德国制定了新《商业秘密法》,其中特别完善了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的限制与例外规则,引入了权利人对"合理保密措施"的举证责任,以及明确了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定形式及其防范手段、维权方案等。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商业秘密立法保护制度和解决中欧贸易中的信息流通法制障碍,中国应加强中欧之间的法律交流合作、深化对等保护标准,以积极管控投资贸易过程中跨国商业信息流通的法律风险。同时,中国企业也应密切关注立法动态,以因地制宜地设计其信息保护的管理措施、获取信息的合规方案以及维权抗辩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中欧全面投资协定》 德国《商业秘密法》 信息流通 保密措施
【基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项目“商业秘密规章起草”(212000197);;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比较研究视角下中国数据保护的制度选择”项目(留金选[2020]101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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