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品牌霸权一定会导致消费者品牌报复吗?—中国式归因方式的调节作用
2021-06-09分类号:F273.2
【部门】河南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 华东师范大学国家品牌研究中心 河南大学商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 河南大学文化产业与旅游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通过四个研究基于“当事人”视角探讨企业实施品牌霸权对消费者品牌报复的作用关系、作用路径及中国式归因方式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第一,企业实施品牌霸权将导致消费者品牌报复;第二,相对剥夺感和品牌厌恶是企业实施品牌霸权导致消费者品牌报复的中介变量,两者具有链式中介作用;第三,中国式归因方式对企业实施品牌霸权与消费者品牌报复的作用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当消费者将企业实施品牌霸权归因于“针对事”(Vs.“针对人”)时,品牌报复减弱;第四,中国式归因方式的调节机理在于,归因于“针对事”(Vs.“针对人”)可以降低企业实施品牌霸权导致的消费者相对剥夺感。
【关键词】品牌霸权 品牌报复 相对剥夺感 品牌厌恶 中国式归因方式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0BGL116);;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19YJC630090);; 河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项目(2019CXTD008)
【所属期刊栏目】南开管理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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