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制度研究
2021-07-15分类号:D922.3;F321.1
【部门】河南师范大学三农法律问题研究中心
【摘要】《土地管理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立法缺陷和制度模糊已成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最大障碍。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必须加强宅基地管理立法,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建立配套制度措施。
【关键词】闲置宅基地 盘活利用 《土地管理法》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三权分置’下农村宅基地立法研究”(项目编号:19BFX123)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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