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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招生区域差异政策制定的理论逻辑与现实境遇

2021-11-10分类号:G647.32

【作者】禹薇  胡中锋  
【部门】广东警官学院公共管理系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教育与社会融合研究中心  
【摘要】考试公平还是区域公平是高考招生政策公平性论争的关键。根据罗尔斯的正义论,考试公平的适用前提是教育公平,否则只能是形式上的公平。区域公平要求高考招生对西部进行倾斜,是机会均等原则的本来要求,也是补偿原则的现实体现。空间分化、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教育资源配置等事实表明我国区域发展很不平衡,这是实施高考差别招生政策的根本原因。尽管高考扩招显著提高了所有省份的入学率,但东西部差距依然较大。不过,高考招生区域差异政策也取得了实质成效,在精英大学入学率方面,东中西部已不存在实质性差异,该政策在保证区域公平的同时也实现了优秀人才选拔的目的。
【关键词】考试公平  区域公平  正义论  区域差异政策  补偿原则
【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基于学生发展的增值性评价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BFA210064);; 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双一流’建设背景下校友捐赠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发展”(项目编号:2020GXJK470);; 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项目“广州市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研究”(项目编号:2017-01)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全球教育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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