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结构对农村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的影响:监管VS理解——基于中国家庭教育追踪数据(CEPS)的实证检验
2021-09-18分类号:C913.5;C913.1
【部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摘要】本文从理论层面深入考察家庭结构对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的影响效果及影响机制。基于2013—2014学年和2014—2015学年中国教育追踪调查(CEPS)的两期数据,采用OLS和Ologit回归方法以及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实证检验家庭结构对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首先,家庭结构会影响农村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的发展,与父母双方共同居住的青少年的不良社会行为发生率要低于单亲居住或双亲非同住的青少年,其作用效果在父母之间有差异,总体来看母亲在规范农村青少年不良行为发挥的作用要大于父亲。其次,家庭结构在一定程度上通过父母监管与理解两种途径作用于子女不良社会行为的发展,父母监管在家庭结构影响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的作用要强于父母理解。再次,家庭结构对农村青少年不良社会行为存在性别差异与地区差异,女性负面影响大于男性,西部负面影响大于中东部。最后,选择工具变量法以及PSM进行稳健性检验,仍然得到了一致的结论。由于青少年社会行为发展不仅影响自身的人生轨迹,而且关系着国家经济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农村“双亲非同住或单亲同住家庭”对青少年社会行为发展的负面影响,应引起政策研究者和学界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家庭结构 不良社会行为 监管与理解 农村青少年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反贫困思想百年发展史研究(1921—2021)”(编号:20&ZD01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职业流动视角下我国农民工社会分化与市民化研究”(编号:71503107);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互联网普及视角下农户数字素养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作用机制研究”(编号:72003086);; 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研究”(编号:20EYB007);; 江苏省社科院重点学科“农村经济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青年课题“家务劳动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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