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与启示
2021-07-12分类号:D633
【部门】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要】194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推进社会文化发展,致力于改善民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广西壮族自治区各民族在经济交往、文化交流、族际通婚、族际交友等方面的交往交流交融范围日益扩大,程度日益加深。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证明,为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要善于挖掘和合理利用历史资源;要坚持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提供政治保障;要提供坚实有力的经济保障;要构建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和居住格局等在内的互嵌式民族社会结构。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团结进步 互嵌 民族社会结构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岭南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与现状研究”(19BMZ125)阶段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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