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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

2021-09-16分类号:F832.35

【作者】李德  
【部门】中国金融
【摘要】农村金融改革的探索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中决定把恢复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发展农村信贷事业作为加快发展农业的一项重大决策。1979年3月中国农业银行正式恢复建立后,农村信用社交由中国农业银行管理。1980年8月,中共中央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作了明确指示,要求把信用社办成真正集体的金融组织。全国农村信用社进行了初步改革,扩大业务经营自主权,放宽信贷政策和信贷范围,增设机构网点,办好信用站,试办营业所和信用社联营,试办信用社联社等。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把农村信用社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群众性合作金融组织,恢复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业务经营上的灵活性。此后,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下,农村信用社在民主管理、业务管理、组织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特别是县级联社的设立,对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的发展和内部管理的改进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1994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后,扶贫贷款作为政策性贷款由其承担。1995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围绕贷款投放、库存监管和收回贷款三个环节,初步建立了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封闭运行机制。
【关键词】农村金融改革  中国农业银行  信用社  中国人民银行  合作制  改革试点  国务院  合作金融组织  农村信用社管理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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