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监管改革
2021-06-16分类号:F832;F831.2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
【摘要】国际金融危机后,2010年颁布的巴塞尔协议Ⅲ重构资本监管框架,在强化商业银行资本工具损失吸收能力和增强风险加权资本审慎性的基础上,建立了有效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巴塞尔协议Ⅲ将监管资本重新划分为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两大类,并分别设置了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触发条件,以提高资本工具的损失吸收能力。巴塞尔协议Ⅲ颁布后,资本工具创新逐渐成为国际商业银行资本补充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工具创新 优先股 二级资本 商业银行资本 我国商业银行 永续债 一级资本充足率 监管改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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