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折:明代湖广永折漕额的分派——以麻城为中心
2021-07-15分类号:K248
【部门】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明代漕粮改折有偶折与永折之分。湖广作为明代有永折漕额的省份之一,其永折漕额分派权由布政司掌握,这与其他省份永折漕额由朝廷派分有很大不同。自明嘉靖年间获得永折漕额起,湖广布政司始终以偶折形式派分永折漕额至相应州县,隆庆四年(1570)以后,才开始以永折形式派分至部分州县,永折漕额始名副其实。因漕粮永折能减轻有漕州县赋役负担等,对有漕州县有很大的吸引力。万历年间,以麻城、黄梅为代表的有漕州县对仍以偶折形式派分的剩余永折漕额展开争夺,力图实现其漕粮全部永折。在此过程中,布政司的永折漕额分派原则逐渐由视各县灾伤情况而定向视交通条件而定转变。而在相应的分派原则下,地方士绅对布政司的决策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力。这一历史事件的具体过程详载于族谱之中,从侧面体现出民间文献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明代 漕粮 永折 麻城 民间文献
【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山区开发与发展的历史研究”(批准号:13JZD03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明清社会结构与社会变迁研究”(批准号:16JJD770036)阶段性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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