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中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主体性
2001-11-25分类号:D925.1
【部门】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 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市场经济要求民事主体在法定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自主选择的权利。这种选择权必然会在解决纠纷的诉讼中廷伸或体现,这就提出了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主体性问题。而当事人的主体性是通过诉讼中的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举证责任原则等来规范和实现的。因此,加强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事诉讼 当事人 主体性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1EFX006)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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