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化”运营的弊端与干预措施研究
2021-11-15分类号:F233
【部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一大批会计师事务所按照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又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发展分所扩大规模。在内部关系尤其是总分所的管理上,中注协2008年特别出台《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引导事务所内部治理以"人合"为基础,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 合伙企业法 无限连带责任 重大过失 合伙制 事务所合并 公司化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干预措施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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