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生野生动物交易中的行政管制完善路径
2021-11-25分类号:D922.68
【部门】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行政管制作为政府公权力的介入社会治理的方式之一,以保护人民安全健康、保护环境和防止事故为目的,对存在公共风险的行为进行制约。我国野生动物立法虽确立了动物规范利用原则,但当前政府实行的行政管制措施加大了野生动物利用难度,"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再次成为争论焦点。交易作为利用的前置环节,在交易环节采取的合理行政管制措施将有效地规范野生动物利用与公共卫生安全。通过分析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交易行政管制现状,发现我国的行政管制存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狭窄且封闭、部分行政管制措施不合理、行政管制措施缺乏卫生与安全意识等问题,结合国内外陆生野生动物交易行政管制实践提出扩大陆生野生动物保护范围、丰富管制方式、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交易风险与卫生管制措施等完善路径,以期完善我国陆生野生动物交易行政管制。
【关键词】野生动物 行政管制 动物利用 野生动物保护
【基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野生动物利用的法律规制研究”(20A005);; 长沙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项目“野生动物交易中行政管制法律对策研究”(SJCX202085)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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