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修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
2001-01-08分类号:D922.295
【部门】
【摘要】自实行对外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它们是: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90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修订);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1986年4月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外资企业法》。这三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对外开放方针、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为了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和需要,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我国对外的承诺,有必要对这三部外商投资企业法律作适当修订。
【关键词】七届全国人大 五届全国人大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 国家外汇储备 经营自主权 经济合作 修正案草案 收支平衡 生产经营计划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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