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范下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思考
2021-06-05分类号:D923.6
【部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摘要】《民法典》把债权人代位权设置在合同编第五章,沿袭我国民事立法没有债法专编的传统,与我国长期民事实践相吻合;代位权成立要件中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认定应坚持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标准;《民法典》代位权客体范围的扩张有利于债权保护,对债权的从权利可广义上理解;"入库规则说"与"优行受偿说",应该区分不同情形来适用。
【关键词】民法典 代位权 入库规则 到期债权
【基金】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0年度全市应用研究重大课题等资助项目”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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