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自产制剂的核算与管理探析
2020-06-30分类号:R197.322
【部门】陕西省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处
【摘要】2019年1月开始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将医院会计核算纳入"政府会计制度"核算体系。医院自产制剂是医院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自产制剂的核算中设置"成本差异"账户,引入了"标准成本"核算理念。本文通过实例对比分析了政府会计制度下医院自产制剂核算的创新,并对医院如何运用"标准成本法",提高医院制剂管理水平进行了探析。通过分析认为,长期以来医院医院自产制剂的会计核算不能正确真实反映制剂的实际成本,在自产制剂管理中,成本意识淡薄。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引入"标准成本法",不仅是会计核算方法的改进,更是管理理念的革新。政府会计为医院准确核算、正确归集医院自产制剂成本数据提供了制度保障,"标准成本法"为我们实施医院资金成本控制、评价经营业绩提供了方法与管理工具。医院在政府会计框架下熟练运用"标准成本法",在正确核算制剂成本的前提下,提高成本管控水平,为患者及时提供"质优价廉"的名药,进而打造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政府会计 医院 自产制剂 核算 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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