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盈率管制、二级市场佣金与一级市场配售公平性——来自承销商申购剔除的证据
2020-06-28分类号:F832.51
【部门】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东北财经大学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
【摘要】维护市场公平是监管方的重要职责,也是制定监管政策的前提条件。2014年和2015年,承销商可以对"首次公开募股"(IPO)的投资者申购进行剔除,从而首次间接获得配售对象的有限自主选择权;但自2016年1月起,监管方以维护市场公平为名,对承销商的剔除行为加以限制,从而事实上取消了配售环节的自主权。本文利用中国特有的信息披露优势,获取IPO申购和配售数据以及基金公司佣金分仓数据,对IPO配售行为进行研究。研究发现,基金公司在二级市场支付给承销商佣金,会显著提升其在一级市场获得新股配售的概率;在IPO公司后续市场表现较好或承销商依赖佣金获取收入的情况下,二级市场佣金对于获得配售概率的影响更为显著。从作用机制看,在市盈率管制条件下,虽然无法通过申购报价提高获得IPO新股配售的概率,但是通过提高申购数量,基金公司仍可以利用其与承销商之间的佣金关系在IPO配售中获得优势地位。此外,佣金关系对于配售结果的影响主要来自IPO申购剔除比例较高的样本。而承销商对于IPO申购的剔除幅度也受到其与基金公司之间佣金水平的影响。本文研究结论表明,在市盈率管制的情况下,二级市场佣金对IPO配售的公平性产生负面影响。
【关键词】IPO自主配售 询价制 佣金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工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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